摘要:近日,湖北省松滋市公安局刘家场派出所仅用4小时,破获一起“拉车门”盗窃案,并为群众追回现金5200元。11月24日上午7时,刘家场派出所接到施某报警称,前一晚将自己的车停在刘家场镇某街道,早上取车时发现自己放在车内的5000元现金及7包香烟...
近日,湖北省松滋市公安局刘家场派出所仅用4小时,破获一起“拉车门”盗窃案,并为群众追回现金5200元。
11月24日上午7时,刘家场派出所接到施某报警称,前一晚将自己的车停在刘家场镇某街道,早上取车时发现自己放在车内的5000元现金及7包香烟不翼而飞了。接警后,该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,经仔细勘察发现,报警人的车辆外观完好,车窗并未损坏,车门也没有被撬痕迹,办案民警初步判断这是一起“拉车门”盗窃车内财物案件。
通过调取案发周边监控,民警很快证实了自己的判断。监控显示11月24日凌晨,两名男子沿着马路一辆辆地拉停在路边汽车的车门,行迹十分可疑。当这两名男子走到施某车辆旁边时,发现车门没有锁,钻进车内实施盗窃,得手后两人迅速离开了现场。民警沿嫌疑人逃跑路线进行追踪摸排,最终锁定了两名嫌疑人住所,并于当天上午11时一举将嫌疑人何某某和陈某某抓获归案。
到案后,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和陈某某面对民警审讯拒不承认,审讯过程中陈某某一口咬定是自己的衣服借给了朋友穿,监控视频里出现的人不是自己,还利用自己年龄小“装可怜、卖乖”等方式企图为自己脱罪。办案民警反复观看盗窃现场视频,确定嫌疑人就是何、陈两人。在证据面前,两人最终对其在小轿车内盗窃5000元现金及7包香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随后,民警在何某某家中搜出赃款。同时,民警还深挖出另一同伙杨某某曾一同参与作案。
因三人都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,办案民警对他们进行了教育批评后,由其监护人领回家中加强管教。
11月28日,民警将追回的现金5200元发还给失主施某,施某对民警迅速破案为其及时追回损失表示万分感谢。(杜盼)